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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饮食业油烟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二、饮食业油烟监测采样位置与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采样位置的异同
三、饮食业油烟监测采样时间和频次
四、饮食业油烟监测的工况要求
五、饮食业油烟监测分析结果的要求
六、饮食业油烟排放中“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如何计算
七、常见饮食业油烟监测问题汇总及实例讲解
问题1:饮食业油烟可不可以无组织排放?
问题2:油烟油雾检测,流量设定多少?
问题3:饮食油烟标准,未对排气筒高度要求,报告是否需要体现排气筒高度,还有是不是有标准对饮食油烟排气筒高度有要求?
问题4:饮食业油烟监测时,排气罩对应的灶头数有并排3个,监测时如果只有1个在正常工作,罩面投影面积应如何计算?
问题5:采用HJ 1077-2019监测方法时,油雾样品采集数量是多少个?
问题6:使用HJ 1077做油烟的分析标准,采样时是不是可以不用烟道测含湿量?
问题7:饮食业油烟罩影面积只有0.25㎡,这个能用GB 18483-2001标准来判定吗?这个还属于饮食业单位油烟吗?
问题8:GB 18483中规定: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HJ 1077中无此规定,是否也要执行这个规定?
问题9:餐饮业油烟采样时,对排气筒的高度有什么要求吗?
问题10:饮食业油烟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高峰期投影面积、总投影面积、有效投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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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主要讲解饮食业油烟监测以及一些相关典型问题解答等内容。
一、饮食业油烟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1、《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77-2019)
该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饮食业油烟可使用该方法进行监测。
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附录A。
附录A是金属滤筒吸收和红外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饮食业油烟的采样和分析方法。
依据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给出的答复,目前上述两个方法均为有效方法,但建议优先使用第一个方法,即HJ 1077,因为第二个方法使用到四氯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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