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食业油烟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二、饮食业油烟监测采样位置与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采样位置的异同
三、饮食业油烟监测采样时间和频次
四、饮食业油烟监测的工况要求
五、饮食业油烟监测分析结果的要求
六、饮食业油烟排放中“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如何计算
七、常见饮食业油烟监测问题汇总及实例讲解
问题1:饮食业油烟可不可以无组织排放?
问题2:油烟油雾检测,流量设定多少?
问题3:饮食油烟标准,未对排气筒高度要求,报告是否需要体现排气筒高度,还有是不是有标准对饮食油烟排气筒高度有要求?
问题4:饮食业油烟监测时,排气罩对应的灶头数有并排3个,监测时如果只有1个在正常工作,罩面投影面积应如何计算?
问题5:采用HJ 1077-2019监测方法时,油雾样品采集数量是多少个?
问题6:使用HJ 1077做油烟的分析标准,采样时是不是可以不用烟道测含湿量?
问题7:饮食业油烟罩影面积只有0.25㎡,这个能用GB 18483-2001标准来判定吗?这个还属于饮食业单位油烟吗?
问题8:GB 18483中规定: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HJ 1077中无此规定,是否也要执行这个规定?
问题9:餐饮业油烟采样时,对排气筒的高度有什么要求吗?
问题10:饮食业油烟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高峰期投影面积、总投影面积、有效投影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