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一:
在古时,有一位名为刘锡元的居士,曾于梦中遇见一位自称曹翰的灵体。曹翰曾是唐朝的官员,因听经而有所悟,故设斋供养僧众,积累了深厚的善根。然而,在宋朝时,他因战乱而犯下杀业,从此轮回为猪,以偿还前世的恶业。
曹翰向刘锡元求助,刘锡元问:“如何能救你?”曹翰答:“每当我遭受宰割之苦,唯有听到念佛之声,方能稍解痛苦。愿您在见牲畜被宰或烹煮之时,能发慈悲心,念诵佛号或持咒,以解我苦。”
刘锡元深受感动,遂依曹翰之言而行,每见生灵受苦,便念诵《金刚经》中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以及《地藏经》中的慈悲愿力,愿所有众生脱离苦海。
公案二:
另一位名叫郑邻的善信,因意外而至冥府。阎罗王发现捉错了人,便命其返回阳间,并嘱咐他:“回阳后,当勤修善业,见杀生之时,为它们念诵佛号,使它们得以超生,你亦将因此获得福报。”
郑邻回阳后,依阎罗王之言,每见杀生,便念诵“南无阿弥陀佛”及“南无观世音菩萨”,不仅为被杀生灵超度,亦为自己积累善根。
有人问:“仅念圣号,如何能自利利他?”答曰:“众生因无明而迷失,但一闻佛号,即能觉醒。以慈悲心为它们念诵,即是舍恶从善之道。”
憨山大师亦曾言:“每闻动物被宰之声,便心生悲悯,即刻为它们念诵佛号。”由此可知,佛号之力,能为众生解苦,亦能使念诵者增福。
凡见宰杀或听被宰之声,或见生灵受苦,我们都应发慈悲心,为其念诵佛号,以拔除痛苦。若人人能发此慈心,便是菩萨救度众生之大业,其功德无量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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