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返还的公告(二)

政务   2024-09-30 17:59   天津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3年5月至2024年7月,我局立案侦查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多个嫌疑账户,经侦查并审核甄别,已对归属被害人的资金依法冻结。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及时返还被害人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下列账户的资金返还至相关受害人账户。


1、户名:林高文
卡号:6217***********2189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金额:34864.34元

2、户名:仕美华
卡号:6223***********6577
开户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金额:7965.90元

3、户名:匡斌
卡号:6214***********6978
开户行:招商银行
金额:7000元

4、户名:张淑艳
卡号:6222***********5114
开户行:中国交通银行
金额:196958.80元



相关受害人或者涉案银行卡利害关系人如果对上述处理有异议,从本公告发布即日起30日内与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联系。30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返还冻结资金。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冯警官、王警官;联系电话:
1662239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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