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返还的公告(一)

政务   2024-10-12 17:24   天津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3年5月至2024年7月,我局立案侦查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多个嫌疑账户,经侦查并审核甄别,已对归属被害人的资金依法冻结。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及时返还被害人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下列账户的资金返还至相关受害人账户。


1、户名:赵威兴
卡号:6216***********4405
开户行:中国银行
金额:3000.18元

2、户名:王刘申
卡号:6217***********618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金额:4038.97元

3、户名:王雨
卡号:6216***********0305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
金额:21312.37元

4、户名:王小艺
卡号:6213***********611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金额:4126.78元

5、户名:弭海凤
卡号:6222***********5114
开户行:交通银行
金额:196958.80元

6、户名:刘继坤
卡号:6102***********503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金额:500元



相关受害人或者涉案银行卡利害关系人如果对上述处理有异议,从本公告发布即日起30日内与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联系。30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返还冻结资金。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

                        2024年10月12日      



(联系人:赵警官、徐警官;联系电话:
17822151312、1762762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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