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十二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和第十届世界潮商大会举办之际,汕头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三胞”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产业投资、金融集聚、科研创新、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14条支持措施,旨在充分发挥“办会兴城”效应,用好用足“三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在智力、资金、技术等方面资源优势,助力汕头“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在产业投资方面,《措施》提出
保障港澳台资企业和海外侨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健全市级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和海外侨资企业参与重点项目工作机制,落实咨询导办、代办协办、中介快办、协调督办等服务,引导“三胞”资本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其中,还特别提出对符合相关办法奖励条件的产业项目给予开工建设、项目投产、贷款贴息、项目引荐等方面的奖励等。
在金融集聚方面,《措施》提出
强化“华侨板”面向在汕头注册的港澳台资企业和海外侨资企业的孵化培育、融资、股改推介等服务平台功能,支持“三胞”资本在汕头设立法人金融机构、金融区域管理和服务总部,探索拓展港澳台资企业和海外侨资企业开展自由贸易账户(FT)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探索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等。
在科研创新方面,《措施》提出
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和海外侨资企业在汕头设立研发中心,与本地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三胞”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支持在特定区域开展离岸金融、跨境电商、大数据、服务外包、国际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模型等业务。
在教育医疗方面,《措施》提出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领域“三胞”投资企业与我市高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办学。“三胞”子女在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入学、入园和升学的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均享受与汕头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并创造条件给予适当照顾。支持与汕头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投资建设高端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等。
在社会保障方面,《措施》提出
在汕头参与“百千万工程”项目投资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其具有“三胞”身份的配偶、子女,依法参加汕头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保险,享受与当地参保人员同等待遇,对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建设的予以多种形式的肯定表扬等。
编辑:曾超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