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撞死8个飞车党,无罪!

文摘   2024-08-23 23:18   河南  

大家好,我是一直在努力的猫二侠!

今天看到一个新闻:

马来西亚华裔女生深夜正常行驶过程中,撞死了8名飞车党。

结果法官判决她无罪。

法官说:

不能因为有人在事故中死亡就要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这个法官判决理由很有说服力。

很早以前听一个朋友说过,他们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一个“潜规则”就是“谁死谁有理”。

就算一个人喝醉了酒骑自行车故意闯红灯被撞,也需要司机赔偿一点钱,或多或少而已。

总觉得哪里别扭,但也说不太清楚。

这个女法官的判决理由刚猛且直接,恰恰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法律就是法律,不要总打感情牌。

也希望这个案例能给国内某些鬼火青年飞车党看看,以儆效尤。

这几年似乎有某种趋势,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大街上都会有小年轻骑着鬼火飞车。改装过后的摩托车发出巨大音浪,成为街坊邻居颇为厌烦的噪音。

但这些年轻人似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午夜的街头各种疯狂加速,各种酷炫甩尾和逆行,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

前几天,郑州有交警为了拦截几个飞车少年,还被他们连人直接拖走十几米,十分危险。

而且他们自己的驾驶动作也超级危险,一旦撞到车辆上就是车毁人亡。如果按照之前那种和稀泥的做法,司机就成了这些飞车党作死路上的倒霉蛋,就算没有错也要赔上一笔钱。
马来西亚这个判决倒是很有意思,至少逻辑上符合法律自身的精神指引。
说到这里,忽然想起来这两天国内还有一个交通事故案子备受关注:
一个男童父亲带着男童在公路上高速骑行,结果男童不小心摔倒到对向车道,不幸被一个正常车速行驶的汽车碾过头部致死。
目前听说这件事情已经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后续如何还需要相关方面依法依规办理。
但不少舆论认为,如果非要给驾驶员入罪,那么这个汽车驾驶员就属实有点冤。
一切以官方宣布为准吧,一切自有定论。
在这里作为一个新闻评述,就为马来西亚这个法官点个赞吧。
依法办事,对于自做死者,绝不惯着。
这不挺好么?
对了,各位,明天大号“新洞察”要解封了。
一会儿回去放鞭炮庆祝庆祝。
明天新洞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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