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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刷脸’也能进入家门口的健身房,开更衣室柜门也不用提心吊胆了!”2024年11月15日,闵行区检察院对强制“刷脸”的健身房开展“回头看”,以实际整治效果向强制“刷脸”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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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健身房只有扫描人脸才能进”
“我发现家门口健身房的入口只能扫描人脸才能进入,更衣室储物柜也有摄像头,必须人脸识别。摄像头打光灯一亮,哪敢站在设备前面换衣服。”2024年4月,一位“益心为公”的志愿者来到闵行区检察院反映公益诉讼检察线索,这段不愉快的消费体验让她至今愤愤不平。接到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刻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该健身房入口处使用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将人脸识别作为会员唯一入场方式,并没有提供给消费者其他的入场方式。而消费者只有同意商家采集其人脸信息,方可成功办理该健身房的会员卡。
进入健身房后,检察官沿着楼梯来到地下一层的浴室,只见男女更衣室都设置了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储物柜。检察官注意到,上述入口处及更衣室内均未见采集人脸信息的提示。面对检察官的到来,该健身房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引入人脸识别管理人员进出、开关更衣室柜门,主要是基于管理方便。
“摄像头可能会拍摄到消费者的隐私部位,有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的风险!”人脸信息系自然人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该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闵行区检察院当即决定立案调查,对相关数据通过拍照留存等方式进行证据固定。
“检察官+专业人员协助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上海市数据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营者采集信息应当遵循正当且必要原则,且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等,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在本市商场、超市、公园、景区、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宾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居住小区、商务楼宇等区域,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标识。
经过多次实地走访,检察官发现涉案健身房的更衣室人脸识别储物柜开箱方式与消费者刷卡开箱的功能基本一致,不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更衣室内安装摄像头作为人脸识别储物柜的开箱方式未向消费者告知收集、使用范围和存储时间等。
“我们认为,涉案健身房的上述情况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为了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隐私和权益,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合检务保障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查明侵权风险。
人大代表现场听证共同“把脉开方”
如何能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多方联动推进个人信息安全领域溯源治理?
带着这样的思考,闵行区检察院同步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该职能部门随即督促涉案健身房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并对辖区内其他类似经营主体进行排查,防止不当收集存储消费者个人信息。
以公开促公证,以听证赢公信。2024年9月27日,闵行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公益诉讼检察官一边带着人大代表实地走访,一边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以及本案基本情况作现场介绍。相关职能部门就其履职情况及整治效果,向参会人员逐一介绍,并就长效治理方案进行表态发言。
“通过实地走访,我们切实了解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侵害的具体情况。这场现场公开听证,让检察建议整改实效看得见摸得着。”人大代表在“沉浸式”参与公益诉讼现场听证后表示,希望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对辖区内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积极开展监督。
11月15日,检察官联合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健身房进行“回头看”。在通往健身区域的过道处,张贴着使用自助方式领取开柜手环的温馨提示。而入口的闸机可使用手环通过,更衣室柜门的屏幕已取消人脸识别功能,柜门开启改为使用会员账号及手环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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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方”促“善治”
共筑个人信息安全“铜墙铁壁”
近年来,闵行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多发易发等情况,依法治理全面履职。2024年以来,闵行区检察院共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向相关企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