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双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2024年6月29日14时许,两名14岁少年共同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路与临河街路口时,违反信号灯指示(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两少年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轻微伤,肩胛骨骨折。最终,驾驶电动自行车的14岁少年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4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转弯
15岁双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注意事项
1. 挂牌后方可上路
登记上牌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的首要环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取得电动自行车牌照。
2. 严格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一旦发生意外,车上人员容易直接接触地面,而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
3. 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
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为了抢时间而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4. 合规骑乘不超载
驾乘电动自行车也要做到不超载,超载行为会使车辆稳定性降低,更易发生交通事故。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只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交警提醒
来源 / 宁夏交警、石嘴山交警
编辑 / 粉霞
审核 / 继宏
复审 / 若水
监制 / 小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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