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纪委监委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重磅消息,海南屯昌县委原书记凌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 “双开”,这一事件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再次为所有公职人员敲响了廉洁从政的警钟。
经过深入调查,凌云的违纪违法行径可谓触目惊心。在政治纪律方面,她公然对抗组织审查,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的纪律严肃性,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动,包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活动安排,这种对党纪红线的无视,反映出她在思想上已经严重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组织纪律层面,凌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种对组织规定的漠视,体现出她组织观念的淡薄,破坏了组织内部的正常秩序。而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则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更为严重的是,凌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等关键领域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以此谋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坚守理想信念,履行初心使命,但她却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了自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被贪欲完全吞噬。她将公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领域疯狂进行权力变现和利益输送,这种行为在任职地区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让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受到了严重冲击。
凌云的一系列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且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下,她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其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已经到了必须予以严肃处理的程度。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一系列严肃的法律法规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深入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凌云开除党籍处分;同时,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此外,还要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屯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有涉及的财物也将随案移送。并且,给予凌云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海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充分彰显了党纪国法处理此类问题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从凌云的履历来看,她的职业生涯本应是为人民服务、为地方发展贡献力量的历程,但却因自身的堕落而走向了反面。凌云,女,汉族,1973 年 3 月出生,籍贯为湖南衡阳。她拥有在职大专学历,于 2002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在 1990 年 7 月就开始参加工作。她的工作经历丰富,先后在三亚、海口等地任职。
在三亚,她担任过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为当地的政法工作履行职责。之后在海口,她历任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政委等重要职务。在海口市秀英区和龙华区,她分别担任副区长以及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等重要领导职务,在区域发展和组织建设中承担重要责任。特别是在龙华区,她先后担任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以及区长等关键职位,对龙华区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2018 年 3 月,她担任龙华区委书记,进一步主导区域发展方向。2020 年 7 月,她出任海口市副市长并兼任龙华区委书记,之后只担任海口市副市长。2021 年 8 月 19 日,海南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人选公告,凌云拟任县(市)党委书记,公示期过后,她担任屯昌县委书记(副厅级),这本是她为屯昌县发展施展抱负的新起点,然而,仅仅两年后的 2023 年 12 月,她便因涉嫌违纪违法接受调查,令人唏嘘不已。
她的案例警示着所有公职人员,无论身处何种职位,都必须时刻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国家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都无法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