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三问”工作机制
诞生背景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保护容易受到忽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做细最高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今年1月初,亚布力检察院总结办案经验,创新推出办理刑事案件“三联三问”工作机制。该机制通过事前事中事后联系被害人,告知程序权利、通报案件进展、询问办案意见、通知处理结果、彻查办案违法、开展司法救助,拓展了被害人权益保护的司法路径。
机制内涵
“三联”是指一审公诉案件受案时(事前)、审结后(事中)两个办案节点,承办检察官要主动联系被害人;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承办检察官收到《出庭通知书》后(事后),要告知本院检务督察部门主动联系被害人。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案情重大、疑难、复杂,被害人的陈述对案件定性有重要影响的,承办检察官要主动联系被害人。“三问”是指检察机关在询问被害人过程中,要问出真相细节,问明诉讼需求,问清违法情况,依法、及时、全面保障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实体、程序权利。
落实要点
落实该机制,检察机关根据告知、询问被害人情况填写《刑事案件联系、询问被害人工作记录》,告知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被害人知情权、参与权等程序性权利;告知被害人案件进展;告知被害人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并进行释法说理。询问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被害人的法律诉求如申请重新鉴定等;夯实证据排除疑点;询问和解、谅解情况,对认罪认罚提出意见;询问是否存在“因案致困”情形,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询问公检法三机关是否存在办案违法、违规情况;询问对检察工作和办案的意见建议,以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部门分工
落实该机制,一是要求承办检察官及时核实通过被害人发现的监督线索,排除非法证据,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追诉漏罪漏犯;二是要求检务督察部门及时处理通过被害人发现的监督线索:将侦查、审判活动违法线索移交刑事检察部门,对承办检察官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机制作用
该机制的制定,一是通过全流程联系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全覆盖询问深入释法说理,充分回应被害人的关切和诉求;三是通过全链条监督延伸办案触角,深挖彻查侦查、检察、审判活动违法,起到全方位提升办案质效的作用。此外,该机制在夯实案件证据,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等方面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联三问”工作机制紧跟最新司法理念,体现人文关怀,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机制,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公平正义在该院办理的每一个刑事案件中得到充分展现。
来源: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文字:张鹤鑫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