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雪山路路段公共停车泊位服务收费管理的公告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缓解道路交通压力,促进道路停车资源合理利用,我局拟对新城区雪山路路段恢复公共停车泊位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时间
自2024年11月18日起
二、收费路段范围
雪山路全线
三、收费标准
雪山路全段属于一类区收费标准:
(一)白天时段 (8:00-22:00) 首小时 3 元、首小时后 1.5 元 30 分钟夜间时段 (22:00-次日8:00)3 元/小时 (封顶收费6元)
(二)车辆停放 30分钟(含 30 分钟)以内免收停放费,首小时超过 30 分钟后不足一小时按 1 小时(含 1 小时)计收,首小时后不满 30 分钟按 30 分钟计收。
(三)免费停放车辆包括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行政执法车等。
(四)对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但必须三证统一(残疾证、行驶证、驾驶证),且一个残疾人只免收一张车。
四、其他事项
(一)禁止在停车划线泊位以外区域擅自停放车辆,不得私自占用停车泊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二)驾驶员在驾车停泊和驶离泊位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现场停车管理员的指挥,如因停车不规范,车身尺寸超出单个泊位大小的应按实际占到的泊位数收取停车费。
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3日
编辑:陈剑梅
责编:沈建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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