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一直以来,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坚持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为宗旨抓好学生资助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实在在得到资助,感受社会、国家给予他们的关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经国务院批准,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制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为了抓好这一政策的落实,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及时调整“弥勒市教育资助政策宣传一览表”相关补助标准,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工作职责。在各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财务、资助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认定程序,通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审核、公示等环节,准确认定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学校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时,要按照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客观、公正、合理地确定资助对象,确保政策规定必须补助的学生“应助尽助”。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更换公示栏“弥勒市教育资助政策宣传一览表”,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资助政策宣传,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都了解资助政策的内容和申请流程,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三是及时分配下达资金。截至2024年9月13日,已分配下达2024年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807.86万元,其中:市级配套459.05万元。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资助体系,精准识别资助对象,确保资助资金安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服务,造福万千学子。
图文/弥勒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杨鹏飞
校审:程 俊
终审:何睿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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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弥勒教体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