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新野县城镇参保职工就医购药,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等医保规定,新野县医疗保险中心对新申请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南阳市祥鹏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估验收,经审定符合条件,拟纳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在公示期间,县医疗保险中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次公示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医疗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6290996。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南阳市祥鹏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将正式确定为新野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并纳入协议管理。
新野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