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虚假服务类诈骗案件
频频发生
我们要提高警惕
一起来看看这些典型案件
01
市民庞先生在网上报名培训课程期间,被诈骗分子窃取了身份信息。之后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平台添加庞先生为好友,并向他推荐一款App,蛊惑他下载安装,还承诺下载后会将报名费用退还给他。
随后,诈骗分子开始逐步诱导他参与投资理财,但当庞先生想要提现时,诈骗分子告诉庞先生必须将现金通过“闪送”的方式送至相应地点才可提现。就在庞先生提取现金准备按要求“闪送”给诈骗分子之时,警务人员及时察觉异常,迅速行动将其拦截,成功避免了庞先生遭受损失。
02
今年10月份,退休在家的覃女士想在手机上寻觅一款优质的炒股软件。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她填写了个人信息。不久之后,覃女士接到了一个自称是 “东方证券” 客服的电话,对方询问是否可以添加覃女士的微信,覃女士并未多想便同意了。
添加微信好友后,客服在微信上向覃女士推送了“东方ZX”和“东方investor”两款软件。客服告知覃女士,“东方ZX”软件有内幕消息,能够购买到涨停的股票,不过购买操作需要在“东方investor”软件上进行。而且,客服强调由于这是系统漏洞所致,购买股票只能通过向指定账户充值的方式来完成。在客服的蛊惑下,覃女士听信了这些说辞,陆续向客服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受骗损失金额累计达30余万元。
03
9月份,柳州银行锦绣支行传来消息,有一位苏姓客户事先预约在该网点支取40万元现金。民警刘付通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赶到银行网点了解情况。
“警察同志,你放心,我绝对没被骗,别拦着我。” 对于民警前来阻拦取款的行为,苏女士一开始表现出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异常激动,甚至声称要投诉民警。原来,苏女士近期在互联网上结识了一位朋友,对方告诉她有一个网络投资项目非常赚钱,还引诱苏女士将卡内的钱取出来后转至他的卡内。苏女士对这位朋友深信不疑,这才导致她对民警的劝阻充耳不闻,还谎称是为儿子准备的彩礼。了解情况后,刘付通敏锐地发现苏女士是遇到了网络投资诈骗。于是,他耐心地向苏女士讲解网络投资类、刷单返利类、冒充公检法类、网络交友类等常见电信诈骗手段以及相应的识别方法。听完讲解的苏女士如梦初醒,明白自己是掉进了电信诈骗的陷阱,她向民警表达感谢,并在民警的指导下下载了“国家反诈中心”App。
面对各种虚假服务类诈骗案件
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提高识别诈骗的能力
避免上当受骗
一起来学习吧
一、什么是虚假服务类诈骗?
虚假服务类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网络诈骗类型。骗子通过网页、短信、电话等渠道发布广告信息,谎称可以提供正常生活型、技能型服务(如:代为生活缴费、论文写作、私家侦探、提供定位等),待受害人与其联系,再以缴纳保险金、定金等理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
二、虚假服务诈骗的常用手段
发布虚假广告:诈骗分子会在微信群、朋友圈、网购平台或其他网站上发布低价打折、海外代购、0元购物等虚假广告,以及提供代写论文、私家侦探、跟踪定位等特殊服务的广告。
诱导私下交易:诈骗分子在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会诱导其通过微信、QQ或其他社交软件添加好友进行商议,进而以私下交易可节约手续费或更方便为由,要求私下转账。
诱骗继续转账:受害人付款后,诈骗分子再以缴纳关税、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其继续转账汇款。
1
谨慎对待广告信息
在微信群、朋友圈、网购平台等渠道看到商品或服务广告时,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
2
避免私下交易
尽量选择正规的平台进行交易,避免私下转账。如果需要私下交易,要确保对方身份可靠。
3
核实信息
在交易前,要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和商品信息,避免被骗取钱财。
4
不轻易汇款
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汇款给陌生人,特别是要求多次汇款的情况。
5
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警方追查和打击诈骗分子。
虚假服务类诈骗
是一种常见的网络诈骗类型
我们应该保持警惕
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一定要记住
出现交纳“保证金”“手续费”的情况不要盲目相信,一定要去官方平台或与卖家进行核实。
对于来历不明的二维码、链接、电话、短信等不能轻信,同时不要在网上点击陌生广告并下载不明软件,不要随意打开屏幕共享功能。
如不慎被骗,请留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附近公安机关报案。
内容来源:柳州柳北警方
责编:张维佳
初审:莫雯倩 刘超奇
执行主编:邓明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