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停止经营!

政务   2024-10-15 16:03   江苏  


国家药监局14日发布通告
通告指出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
2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
规定的禁用原料




20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上下滑动,点击可查看大图)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央视财经
总值班:王波 刘昆
编辑:张笑爽 校对: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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