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乱象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大顽
江苏正在开展专项治理
严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
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
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
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
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
“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了违规“挂证”举报方式
处罚标准及整改方式
以一级注册建造师为例。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等。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如需注销注册,持证人如何办理?持证人可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依次选择“一级建造师”“个人入口”后,跳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完成账号登录后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依次选择“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手续)”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后依据提示填写上报。注册企业可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完成用户登录后,确认注销事项,即完成注销。
附: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