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稳妥推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组织辖内金融机构摸清全市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做好政策解读,集中在官网和公众号上对外发布《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将执行利率高于LPR-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统一降至LPR-30BP。截至10月31日,包头市所有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已完成统一批量调整,累计为符合条件的525.4亿元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利率调整,惠及17.28万户家庭,加权平均利率由4.08%下降为3.76%,预计每年为包头市存量房贷客户减少利息支出约1.68亿元,户均每年减少利息支出972元,真正减轻了房贷借款人利息压力。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主要从加点幅度调整和重定价周期调整两个方面对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优化完善,从11月1日起,存量房贷利率步入常态化调整阶段。
存量房贷利率的动态调整机制来了,市民的房贷利率如何变化?针对借款人关心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将相关政策进行整理解答。
1.11月1日后,存量房贷利率将如何动态调整?
自2024年11月1日起,存量房贷利率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存量房贷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加点幅度。以上一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所对应的加点幅度加30BP为门槛值,若存量房贷利率的加点幅度高于门槛值,则可与银行协商将房贷利率的加点幅度调整为门槛值。对应的加点幅度为上一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减去该季度5年期以上LPR均值。央行后续会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末公布上一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借款人可登录央行官网进行查询。
2.重定价周期调整如何调整?
重定价日指借款人贷款利率参照最新LPR调整的时间,一般每12个月调整一次。本次重定价周期调整可将贷款利率的调整周期缩短,借款人可自主选择按3个月、6个月、12个月进行重定价,但每笔存量房贷在存续期内,仅允许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需要说明的是,在利率下行阶段,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越早享受低利率,但在利率上行阶段,借款人也要越早承受高利率,借款人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慎重选择重定价周期。
3.固定利率和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该如何调整?
对于固定利率和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需先申请转成参考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以最近一个月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然后再按照现行规则进行利率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的调整。
考虑到各家银行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时间有所不同,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将各家银行官网发布的公告进行汇总,以方便市场查询具体调整细则。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快落实常态化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工作,于11月8日前对外发布《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调整机制》的公告,对房贷利率超过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30BP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加点幅度动态调整,并处理借款人调整房贷重定价周期的申请,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
(责任编辑:姜卉;一读:袁闻廷;一审:张桂莲;二审:林一凡;三审:杨帆;终审:梁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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