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促廉洁 警钟长鸣筑防线——湟投公司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

文摘   2024-11-07 16:25   青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禁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推动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和震慑效应,推动公司以案促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近期,湟投公司纪委召开了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将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会上宣读了受处分人员决定,受处分人员及所在党支部书记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 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二是切实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党中央和省、市委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守住廉洁底线,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不好就会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白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任何时候都不能以权谋私、滥用权力。要深刻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用纪律约束自己的言行,不碰纪律红线,不越法律底线。三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心、对事业的进取心、对法纪的敬畏心。要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按照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要加强纪律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要强化纪律执行,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对工程建设、询比采购、干部任免、资金使用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防止权力滥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监督。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召开支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监制|李海峰
责编|贾权军
编辑|李生龙
          山卉林
来源|湟投公司

西宁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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