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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在茶陵县城区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经交警部门认证有效的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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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1.城区志愿者。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企业、驾校必须明确一名联络员,便于本单位人员或驾校初考学员集中报名参与文明交通劝导。联络员要认真核实本单位报名人员信息,并按要求统一报送至交警大队。
2.农村志愿者。各乡镇按照实际情况组织发动镇村干部、两站两员、驻村辅警等力量,通过乡镇安全管理站、村级劝导站等渠道报名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并如实登记收集报名人员信息。
3.护学岗志愿者。各学校要根据护学要求开通参与学校周边交通劝导报名渠道,激励更多的人踊跃报名,并如实登记收集报名人员信息。
除以上报名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方式直接到交警部门制作的网络报名渠道报名参与文明交通劝导,自行选择劝导岗位。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志愿者统一管理,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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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类别
1.“学法减分”类积分;
2.奖品兑换类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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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获取
(一)“学法减分”类积分获取
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模块,申请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每次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时长为1个小时,活动完成后可获取1积分,但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积分不超过6分。
2.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模块,申请网上学习考试。交警大队负责提供咨询、操作指导,驾驶人参加学习累计30分钟并考试合格后,可获取1积分,但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积分不超过6分。
(二)奖品兑换类计分标准
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经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确认,每次计2分;在志愿服务活动期间不积极履职、长时间不在岗的不予计分;在活动期间有以下情形的,另加计分:
1.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期间,获评“最美劝导员”的加计2分;
2.每推荐一名自愿参加城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的加计1分;
3.在志愿服务活动期间,有拾金不昧、救助他人、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加计1-4分。其中被市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加计2分;被省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加计3分;被中央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加计4分。
志愿者积分可实行家庭内部转移,如父母的积分可转移到子女的账户中,供子女享受奖品积分兑换的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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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及奖品兑换
(一)奖励
1.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优先向团县委、县文明办推荐“好人榜”、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并在媒体进行宣传。
2.凡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网上学习考试或文明交通劝导获取的“学法减分”类积分可按照相关规定在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
(二)奖品兑换
交警大队负责采购可兑换的商品进行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积分实物补贴,志愿者可凭累积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相应的商品,兑换将扣除相应志愿服务积分。
能兑换的奖品就在这里啦
茶陵县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清单
文明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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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公安交警呼吁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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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文明城市建设的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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