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冷涡和地面气旋影响,预计25日凌晨—27日,我市将迎来今年入冬以来第一场明显降雪降温天气。为切实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我市在冬季清雪作业期间严禁在市区道路两侧停放任何车辆,严禁任何妨碍机械化清雪现象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气象部门预测预报有雪当天,市区所有道路两侧(即马路边石以下)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二、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以雪为令”,持续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违规停车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理。
三、清雪作业期间,对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影响清雪作业的,公安交警与城管部门联合对在城市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罚职责,对于车主屡劝不改或无法联系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采取强制拖移措施将违停车辆拖移现场,由此产生的拖车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四、对于阻碍城市管理和公安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市公安局将依法处理。
五、对于确无地点停放车辆的,可自行将车辆停放至老市医院门前、新市医院停车场、天恩地局东侧停车场、西郊公园门前停车场、昇平里小区西门停车场、居家帅府B区西北侧停车场、璀璨隆庭小区西南侧停车场、东二环通途社区北侧广场、碧兴园小区西门停车场、福麟宾馆楼前楼后有序停放,停车期间注意交通安全,如发生剐蹭等现象,由车主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来源:洮南市公安局 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初审:高靖宇 辛 卓
复审:苗福君 盛守鹏
终审:赵 慧 李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