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街”管理的通告】

政务   2024-11-14 10:44   吉林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洮南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决定加大“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街”管理力度。通过严格规范管理,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和交通管理质量,努力营造“行车有序、停车规范、道路顺畅、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范围

1、团结路(西二环至明渠街)

2、广昌路(西二环至铁西街)

3、泰州街(新发路至泰州南街) (永康派出所、消防站东西两侧)

二、严管时段

全时段管理

三、严管重点
1、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通行、不按规定停放、逆行、随意掉头、闯红灯、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2、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3、非机动车违反各行其道,违反交通信号灯、逆行和随意横穿马路;
4、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5、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严管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自动抓拍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严管、严惩、严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目前交管部门已在上述路段设置违停抓拍设备,涉及上述路段的接送学生家长及周边企事业单位车辆务必严格按照停车位指示停放,否则电子警察设备将对违停行为进行抓拍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严管路段范围,洮南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并公示,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特此通告

洮南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洮南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初审:高靖宇 郑婷婷

复审:苗福君 盛守鹏

终审:李秀成

洮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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