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伊犁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涨了

民生   2024-12-07 21:25   新疆  

“我的社保卡里收到一笔低保补助。低保金又涨了,从每月678元提至712元,涨了34元,太感谢党和政府了。”12月4日,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办事处阿恰勒社区困难群众穆海麦提·安外尔感激地说。


近日,伊犁州直上调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悉,此次上调州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城市增幅5%,农村增幅12%。新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从2024年7月开始执行,提标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得到进一步强化。


新调整的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678元提高至712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月不低于507元提高至每月568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月690元提高至每月820元。


随着天气转冷,州民政局制定印发了《伊犁州直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从保障基本生活救助、取暖救助、走访慰问、“寒冬送温暖”、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五个方面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同时加强困难群体动态摸排,把基本生活、取暖情况存在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他们温暖过冬。


“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是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州民政局联合州财政局,早谋划、快行动,不折不扣抓好提标政策的落实。截至11月29日,已将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今后,州民政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将党的关怀落到实处。”州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谭晓军说。


近年来,州民政局积极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充分运用“单人保”“低保渐退”等政策,及时将遇困群众纳入低保、特困或临时救助保障范围。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非户籍地流动人口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由急难发生地乡镇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记者 黄焱 通讯员李冉)

来 源:伊犁融媒体中心

编 辑:李莉 总编辑:朱晓芬  审 核:朱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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