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发布《关于认领无主物品的公告》,内容如下: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在案件侦办中扣押涉案黄金1.032千克(碎金),经多方联系调查无法确定黄金的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布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执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于公告期内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将依照规定将相关财物作为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进行拍卖、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即视为公告期满。
来 源:平安赛罕
编 辑:李莉 总编辑:朱晓芬 审 核:朱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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