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6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5〕11号)的通知。
峰谷时段划分为:
高峰时段:8:00-10:00、16:00-21:00(共7小时)。
平时段:5:00-8:00、10:00-11:00、14:00-16:00、21: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00:00-5:00、11:00-14:00、23:00-24:00(共9小时)。
文件提出,工商业用户平时段电价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5%。
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其中省内代理购电用户自 2025 年4月1日起执行。
原文及解读如下:
一图读懂吉林省分时电价政策
(来源: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吉林电力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