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站台门系统大、中修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零部件运行时间已达到使用寿命,开展有计划的设备大、中修,对老化设备和缺陷设备进行更换,提高站台门设备的稳定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含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3648套行走支架、部分车站后盖板密封绝缘胶条、燕庄站间隙探测系统设备和防夹人挡板等原设备的拆卸封存、新更换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伴随的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71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时间在2019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站台门系统改造或维保类或安装项目业绩;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指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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