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招聘3人公告

职场   2025-01-06 18:20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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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培养成人高等学历人才,为社会和建设行业提供相关岗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相关技术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岗位一、岗位二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9日以后出生),岗位三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如《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报考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6.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毕业生,2024、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7.聘用人员入职后应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5年 1月6日至 1月1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网站(https://tjjgzd.com.cn)、天津市经职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jjingzhi.cn/)发布。

(二)报名缴费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9:00至1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市经职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jjingzhi.cn/)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http://www.tjjingzhi.cn/)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1月9日9:00至1月17日16: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缴费时间:2025年1月9日9:00至1月20日16:00。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本次公开招聘无改报环节,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5年2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二代)和笔试准考证入场。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准考证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tjjingzhi.cn/)下载,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tjjingzhi.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携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tjjingzhi.cn/)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资格复审材料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将于天津市经职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jjingzhi.cn/)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如有资格复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试讲

试讲采用课堂模拟的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2.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试讲各占面试总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和面试安排将于资格复审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网站(http://www.tjjingzhi.cn/)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总成绩的核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tjjingzhi.cn/)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因复查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准入查询、失信联合惩戒不合格者不予录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网站(https://tjjgzd.com.cn)、天津市经职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jjingzhi.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与备案

办理签订聘用合同手续后,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市教委审核,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需按照单位要求的时间报到,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因不可抗力因素要对公开招聘方案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网站(https://tjjgzd.com.cn)、天津市经职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jjingzhi.cn/)发布调整相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58365060

举报投拆电话:2301581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报名地址:https://exam.zhaokaocn.com:41218/examinee/jz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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