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武清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1人公告

职场   2025-01-07 16:17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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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武清区卫健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8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5年1月14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等;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现为武清区卫健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5年1月7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武清政务网(www.tjwq.gov.cn)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1月14日16:00至1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1月14日16:00至1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高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1月27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办理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1月23日期间的9:00至11:30,14:30至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28013603。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5年2月23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9:00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月14日,报考人员可通过原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设置成绩合格线(待笔试完成后视试题难度和分数情况另行划定),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武清区人民医院F楼九楼会议室,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雍阳西道100号。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以上材料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阶段材料。港、澳、台及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毕业暂无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例如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2025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①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②工作经历时间按月累计计算。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岗位要求具备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需提供规培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如有2025年计划规培结束,暂未取得合格证的考生,需提供培训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证明中需写清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所培训专业、培训结业时间等信息。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执业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于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待业期间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4)其他事项

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本次考试不进行递补,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于5月8日9:00-5月10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5月11日,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放弃考察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愿退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该环节为最后一次涉及递补的环节,之后再出现因考生自动放弃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产生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8:00,在此时间后因考生自动放弃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产生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对于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卫健委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考试安排,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22-22106601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来电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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