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银行向前掌门人“讨薪”
民生
2024-11-04 22:30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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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网近期披露的一则民事裁定书载明,因原党委书记李玉林在葫芦岛银行任职期间“存在违反党的纪律、涉嫌犯罪等情形”,该行诉至法院。银行提出,要求李玉林返还违法违纪期间相应的绩效薪酬共计17.16万元。不过,一审法院于今年5月驳回葫芦岛银行的起诉。值得一提的是,早前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8月,李玉林伙同葫芦岛银行行长李晓东,勾结段某涛(该行股东)、周某龙,以化解该行不良资产为由,虚构资管计划挪用该行资金26亿元,供段某涛挥霍使用。公开资料显示,葫芦岛银行原名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其前身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2009年12月,经原银监会批准更名为葫芦岛银行。近年来,根据辽宁城商行改革化险工作总体部署,葫芦岛银行推进相关工作。按照改革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该行2021-2023年年报均未披露。另数据显示,目前该行资产规模超过900亿元。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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