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文摘   2024-12-07 16:17   湖南  

一、不定项选择题 (每小题2分,共5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4个选项  中,至少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该小题不 得分)


1 .法律本身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质和属性,这体现的是法的(    )。


  A .形式价值

  B .评价价值 C . 目的价值 D .实质价值 【答案】A

  【解析】

  在法学研究中,法的价值大致包括三种含义:①法的目的价值。通过 法的制定和实施所要达到的目标,如自由、正义、秩序、人权、和谐 等。②法的形式价值。即法自身应具有的 良好品质和属性,如法律应 当逻辑严谨,而不互相矛盾;应当简洁明了,不繁琐隐晦;应当公之 于众,而不神秘莫测等。③法的评价标准。即法律对各种事物进行价 值判断时所遵循的准则,如人道主义、现实主义、社会进步、社会主 义等。法律本身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质和属性,体现的是法的形式价值。

  

2 .教育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 管理规定》属于(    )。


  A .行政法规

  B .行政规章 C .部委规章 D .单行条例

  【答案】B|C

  【解析】

  行政规章包括:①部委规章,即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 章;②地方政府规章,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 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 制定的规章。教育部是国务院部委,其审议通过的《信息技术产品国 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属于行政规章中的部委规章。

  

3 .根据已有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将案件事实归入要件中,此种法律推 理在类型上属于(    )。


  A .实质推理

  B .形式推理 C .类比推理 D .演绎推理 【答案】B|D

  【解析】

  法律推理一般包括两种类型:①形式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 和类比推理。其中,演绎推理即三段论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即法院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或原则(大前提),通过审理确定 的、可以归入该规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由此法院可以得 出判决(结论)的过程。②实质推理,指侧重对法律规范或案件事实 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命题之间进行选择的推理。题干中推理的两个前提无矛盾,因此不是实质推理,而其表述的 三段论是典型的形式推理中的演绎推理。

  

4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法的效力是指法实际起到了何种效果

  B .法律自公布之日起便开始生效

  C .在法的对人效力方面,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采用属人主义原则

  D .从理论上讲,法的空间效力及于该国主权所及的一切领域 【答案】A|B|C

  【解析】

A项,法的效力是法律规范的约束力,是指法作为一种国家意志所具 有的约束力和强制性,表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主体具有普遍的约 束力。
B项,一般情况下,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但是除公布之日生效之 外,还有几种生效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具体生效的时间、法律明确规 定了具体生效的条件、在送达时间生效、试行期结束后生效。
C项,法的对人效力中,多数国家采取的是以属地主义原则为主,与 属人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相结合的原则。
D项,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体现为法适 用于该国主权所及的一切领域。

  

5 .关于法治与人治的表述,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人治社会中,法律没有任何价值
B .人治社会中,领导人和统治者至高无上,法律完全不起任何作用 
C .法治社会以民主为基础和目标,法律不再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D .法治社会中,法律至高无上,即使领导人和统治者也不能拥有否 定法律的特权

  【答案】A|B|C

  【解析】

  ABD三项,在法治和人治中,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即使领导人或 者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之前,也必须遵守法律, 而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而在人治中,法律也扮演着  一定的作用,但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 权。

  C项,法治总以民主作为基础和目标,但是,法的本质体现为“法是统 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6 .西周的“五听”制度指的是(    )。


  A .辞听 B . 目听 C .耳听 D .气听

  【答案】A|B|C|D

  【解析】

  西周时期形成了审理案件的“五听”制度。所谓“五听”,是指审判案件  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按照汉代人郑玄的解释,其 含义为:①“辞听”是“观其出言,不直则烦”,即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  语言表达,如果语无伦次,说明所言非实;②“色听”是“观其颜色,不 直则赧然”,指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面色,如果面红耳赤,说明所述非 实;③“气听”是“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即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喘息,如果所言非实,就会气喘吁吁;④“耳听”是“观其听聆,不直则惑”,即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如果所言非实,就会听觉迟钝;⑤“目听” 是“观其眸子,不直则眊然”,即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目光,如果所言  非实,就会两目无光。

  

7 .《尚书·吕刑》中规定的“刑罚世轻世重”的思想具体包括 (    )。


  A .刑新国,用轻典 B .刑平国,用中典 C .刑乱国,用重典 D .刑旧国,用礼典 【答案】A|B|C

  【解析】

  “刑罚世轻世重”是西周时期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尚书·吕刑》说: “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主张“刑罚世轻世重”,即要根据时 势的变化,根据国家的具体政治情况、社会环境等因素来决定用刑的 宽与严、轻与重。具体的轻重宽严标准则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  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8 .传统帝制社会的法律中,位于篇首的是(    )。


  A .名例律 B .刑名

  C .条例

  D .大诰

  【答案】A|B

  【解析】

  A项,《北齐律》第一次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一篇即“名例律” ,置 于篇首。

  B项,《魏律》首次将“具律”改变为“刑名” ,置于律首。C项,条例是法律形式,而非篇目。

  D项,《大诰》是朱元璋订立的明朝法律,具有同《大明律》相同的 法律效力。

  

9 .传统帝制中的中央司法机关有(    )。


  A .廷尉府

  B .大理寺 C .刑部

  D .大理院

  【答案】A|B|C

  【解析】

  中国传统的封建帝制从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至1912年清帝被迫退位 为止。ABC三项均为传统帝制中的中央司法机关。D项,大理院属于  清末司法改革的产物,已不属于传统帝制范畴。

  

10 .清末引进的西方司法制度包括(    )。


  A .四级三审制 B .公诉制度

  C .律师辩护

  D .公开审判

  【答案】A|B|C|D

  【解析】

  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清廷对相传已久的旧的诉讼体制和审判制度 进行了一些改革,主要是引进了一系列西方近代诉讼审判原则和具体 制度:①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度;②规定了刑事案件  公诉制 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案件的自诉及代理制度、证据制度、管 收及保释制度等,并承认律师活动的合法性;③审判制度上,允许辩 论,实行回避制度,审判公开等,并明确了预审、合议、公判、复审 等程序;④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⑤改良监狱及狱 政管理制度。

  

11 .《宪法》序言除了要建设民主、文明社会外,还包括建设 (    )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A .富强 B .文明 C .和谐 D .美丽

  【答案】A|C|D

  【解析】

  《宪法》序言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  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 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2 .我国现行《宪法》修订的年份是(    )。


  A .2005年

  B .2009年 C .2014年 D .2018年 【答案】D

  【解析】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迄今  为止,我国现行宪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 年进行了五次修改,形成了52条宪法修正案。

  

13 .国务院设置审计机构,其审计内容包括(    )。


  A .国务院各部委的财政收支

  B .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

  C .国家财政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 D .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答案】A|B|C|D

  【解析】

  《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 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包括(    )。


  A .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 .选举中央军委主席

  C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D .选举各部部长、主任

  【答案】A|B|C

  【解析】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①修改宪法;②监督宪法的实施;③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 他的基本法律;④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⑤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 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 长、秘书长的人选;⑥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 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⑦选举国 家监察委员会主任;⑧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⑨选举最高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⑩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 报告;⑩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⑩改变或者 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⑧批准省、自治区 和直辖市的建置;⑩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⑥决定战争和 和平的问题;⑩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5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不限制(    )。


  A .民族 B .种族 C .性别

  D .受教育程度

  【答案】A|B|C|D

  【解析】

  《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 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 的人除外。

  16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 .罪刑法定原则
B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 .宽严相济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答案】A|B|D

  【解析】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实体法所特有的并贯穿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 之中的基本准则。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即罪刑法 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7 .刑法中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包括(    )。


A .作为
B .不作为
C .国家违法行为
D .普通违法行为 
【答案】A|B

  【解析】

  犯罪客观方面中的危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作为,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作为,是指行 为人具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且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的行 为。

  

18 .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    )。


A .并科原则
B .吸收原则
C .限制加重原则 
D .折中原则

  【答案】A|B|C|D

  【解析】

  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指对一人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规则。通观古 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例,各国所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主要可归纳为并 科原则、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和折中原则四种。

  

19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表现在(    )。


A .犯罪主体不同
B .犯罪目的不同 
C .犯罪客体不同 
D .犯罪对象不同 
【答案】A|C|D
【解析】

  B项,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目的相同,均为  暂时使用本单 位的资金,具有  归还的意图。

  A项,两罪的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 员;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

  C项,两罪的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同时侵犯了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以及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而挪用资金 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D项,两罪的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限于公款;挪用 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所属单位的资金。


20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方式有(    )。


  A .收买 B .骗取 C .窃取 D .刺探

  【答案】A|C|D

  【解析】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取得国 家秘密的行为。本罪具有以下特征:①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国 家秘密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通过盗取文件或者利用计算机、窃听 窃照等器械秘密取得国家秘密的行为。所谓刺探,是指通过打听、实 地考察等方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利用金钱、物

  质、美色或者其他利益换取国家秘密的行为。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 体。④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21 .诉讼时效不适用于(    )。


  A .请求排除妨害

  B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支付违约金请求权 C .请求停止侵权

  D .不动产物权权利人要求返还财产 【答案】A|C|D

  【解析】

  《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①请求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  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④依  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2 .城市土地属于(    )。


  A .集体所有

  B .国家所有

  C .国家和集体所有

  D .土地所有的单位所有 【答案】B

  【解析】

  《民法典》第249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 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3 . 自然人除就医外,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    )以上的地 点,是经常居住地。


  A .30日

  B .6个月 C .1年

  D .3年

  【答案】C

  【解析】

  经常居住地即自然人经常居住的场所。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疗的除外。


24 .专利权的客体除发明外,还包括(    )。 


A .商标
B .实用新型 
C .外观设计 
D .软件设计 
【答案】B|C
【解析】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 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 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 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简称,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 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 应用的新设计。


25 .下列可以做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有(    )。


  A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B .居委会

  C .民政部门

  D .精神病人的朋友,经民政部门同意 【答案】A|B|C|D

  【解析】

AD两项,《民法典》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①配偶;

②父母、子女;
③其他近亲属;
④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 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 门同意。
BC两项,《民法典》第32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 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 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二、名词解释 (每小题3分,共15分)


1 .法律义务


  【答案】

  法律义务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作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义务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社会责任,是法律所规 定的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要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 人的利益的法律手段。其特点在于义务的必要性——义务人必须从事 或不从事一定的行为,否则权利人的利益不可能得到满足。同时,义 务人的必要行为也是在一定范围内,超过这一范围,则属于义务人的 自由,它有权拒绝权利人在这一范围之外的利益要求。


2 .唐律中的类推原则


  【答案】

  唐律中的类推原则是唐代的刑罚适用原则之一,《名例律》规定:“诸 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  举轻以  明重。”即对法无明文规定的犯罪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 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罚  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也即在案件审理无严格相对应的法律条款可  援引时,如果对该案件处理应减轻时,可引用相关联的重罪处罚规定,以比照确定轻刑;如果对该案件处理应加重时,则引用相关联的 轻罪处罚规定,以比照确定重刑。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 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 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国家机构得以建立、健全和国家政治生活得以全面开展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核心,而且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 的全貌。


4 .抢劫罪


  【答案】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目的,当场使用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 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主要侵犯公私财产所 有权,同时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抢劫罪 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 罪的主体。抢劫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5 .诉讼时效


  【答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主要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时,虽不 导致权利实体的消灭,但权利相对人或义务人获得拒绝履行的抗辩权。我国民法设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即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是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适用于法律无特殊规定的 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是民事普通法或者特别 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三、简答题 (每小题5分,共15分)


1.简述责任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答案】责任法定原则,是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的原则之一,要求法 律责任应当由法律预先规定,反对没有法律依据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的做法。责任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有:

  (1)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种类由法律预先规 定。

  (2)法律责任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等由法律预先规 定。

  (3)法律责任的追究主体、承担主体也需由法律预先规定。 遵循责任法定原则,就意味着要排除责任擅断。

  ①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得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之外随意创设法律责 任,或者随意加重或减轻法律责任。

  ②它要排除“非法责罚”。任何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不能超越法 定权限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都无权向行为人追究法律明文规定以外的 责任,向公民、法人实施非法的责罚。任何人都有权拒绝承担法律明 文规定以外的责任,并有权在被非法责罚时要求国家赔偿。

  ③它要排除有害追溯。法律对其颁行之前发生的行为、事件和社 会关系应否有追溯的效力,是一个事关民主和法治的重大问题。原则 上,法不溯及既往。例外情况下,新法可以适用于先前的案件,但这 样做的效果只能有利于当事人的利益,并且不损害他人的、公共的和 社会的利益,即民法中的“保护追溯”和刑法中的“从轻追溯”。


2 .简述汉代《春秋》决狱。


  【答案】《春秋》决狱又称“引经决狱”,是指依据儒家经典《春秋》 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是仅依据汉律审案。

  (1)《春秋》决议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 物。

  《春秋》是孔子所著的一部鲁国编年史。它集中反映儒家思想观 念与判断是非的标准。自西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方针

  后,传统法律开始儒家化,反映到司法领域,便出现了《春秋》决 狱。春秋决狱为董仲舒首倡。

  (2)《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的原则。

  “论心定罪”是指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的,即 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 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给予 严惩。

  (3)对汉代《春秋》决狱的评价:

  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是特定历史条件下 形成的一种特殊审判方式。由于儒家经典教义不具有法的规范性和确 定性,法吏又往往不谙晓儒术,于是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任意比附,

  《春秋》决狱“论心定罪”的结论比较绝对和武断,造成了司法专断和腐败。除了对律学的推动和对审判原则的修正外,《春秋》决狱还促进 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开辟了引礼入法的通道。


3 .简述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理由。


  【答案】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 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原因主

  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

  宪法规定国家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公民基本权利 和义务、国家性质、政权组织行使、国家的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 织及其权限等。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 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整个国家的活动。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最严格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 立法机关。宪法的通过和批准以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一般要求制宪 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多数赞成,才能生效。

  (3)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宪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 高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 规定相违背。宪法是公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

四、论述题 (每小题10分,共20分)


1 .试述刑法中自首成立的条件。


【答案】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 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分为一 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1)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一般自首又称普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  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成立一般自首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自动投案,是自首的前提条件。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尚 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 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 院投案。

  ②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的核心要件。指犯罪嫌疑人自动 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后,只 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足以证明其有自首的诚意,也才能为司法 机关追诉其所犯罪行予以从宽处理提供客观依据。

  (2)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

  特别自首又称“准自首”或者“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  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特别自首的 成立不要求自动投案的条件,但是有特殊的条件要求:

  ①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 的罪犯。除此以外的犯罪分子,不能成立特别自首。

  ②必须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是成立 特别自首的实质要件。要求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实施的罪行;必须是 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被采取强制措施、所服刑罚的罪行,在 性质或者罪名上不同的一定罪行。


2 .试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答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我国《民法典》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 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即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  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过 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平 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①主体地位平等。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其法律地位平 等、互不隶属,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②主体意思表示自由。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产生、变更、消 灭都是在民事主体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 于另一方。

  ③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基本内容是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 关系。财产归属关系是指民事主体因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而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为获取利益而相互 交换财产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财产归属关系 与财产流转关系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财产归属关系是财产流转关系 的前提,财产流转关系又常常是财产归属关系的发生根据。

  ④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在利益实现方面大多具有有偿的特点。 平等主体之间取得财产利益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但当事人依法处分 权利或自愿形成赠与、借用、无偿保管等民事关系,也是法律所允许 的。

  (2)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体现的 是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 之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 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①内容:

  a .人格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生命、身体、健康、姓名(名  称)、肖像、名誉、隐私等方面的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人格关系 在法律上表现为人格权。

  b .身份关系,是民事主体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的身份利益 而产生的亲属、监护等社会关系,在法律上体现为亲权、亲属权等。

  知识产权中也有身份权的内容,如作者、发明者的署名权等。

  ②特征:

  a .主体地位平等。

  b .与人身不可分离。人身关系与人身不可分离。

  c .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虽然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是某些 人身关系是财产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如亲属间的身份权是亲属间取  得财产继承权的前提条件。同时,对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进行侵害会导  致民事主体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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