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徐泽霞,女,2003年出生

文摘   2024-11-17 18:03   山西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2)川3401执184号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的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制裁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严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徐泽霞,女,2003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四川省西昌市人,村民,住四川省西昌市太和镇花树村1组84号,公民身份号码:51340120030121****。应付案款170 423.50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徐泽霞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徐泽霞下落线索,并由本院控制到被执行人的,奖励金额2 000.00元。悬赏不包含本案申请执行人。

两个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由先举报者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者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但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除外。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部金额到位时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悬赏举报电话:0834-2195623、19380690826(刘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4年第98期
(2024)黔0103执4244号
本院在执行强永权申请执行任廷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任廷军拒不履行(2023)黔01民终877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465345元及相应利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任廷军,男,1973年8月23日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小营村三组,公民身份号码52252419730823XXXX
涉案标的:人民币1465345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1日(有效期外提供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
提供被执行人任廷军的有效财产线索并经人民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奖励举报人15%的奖励,同时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身份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87117419
联系人:石法官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5日

责编:张帆

编辑:九月

来源:西昌市人民法院、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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