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人,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门诊共济改革不增加社会和参保人缴费负担,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增加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更好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医保互助共济。
来源:昆明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