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拉小手,预防手足口

文摘   2024-09-27 15:32   青海  









      一、什么是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发病人群以 5 岁以下儿童为主。可分为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普通病例:手、足、口、臀部皮疹,伴或不伴发热。重症病例:重型出现神经系统受累表现,如精神差、头痛、呕吐等;危重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如频繁抽搐、昏迷、脑疝,或呼吸困难、发绀、血型泡沫痰、休克。此病可累及皮肤黏膜、心脏、肺、中枢神经系统。




      二、传染源及传播途径

      传染源:患儿和隐性感染患儿(感染了肠道病毒,尚未表现出症状,但具有传播病毒的能力)。

传播途径:主要通过密切接触方式传播,主要经口或呼吸道进入体内引起感染。


      三、预防

      饭前便后及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在疾病的最初 1 周内,儿童最有可能传播疾病,应注意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传染给其他人。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省第四人民医院皮肤科拥有CO2点阵激光治疗仪、ALA光动力治疗仪、紫外线光疗仪、红蓝光治疗仪、308准分子治疗仪等国内先进的治疗设备,联合火针、钦针、拔罐、走罐、耳穴贴敷、中药面膜、冷湿敷法等,以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皮肤相关疾患。擅长诊治:湿疹、痤疮、皮肤丹毒、荨麻疹、日光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白癜风、头癣、体癣、甲癣、寻常型银屑病、皮肤囊肿、特应性皮炎、梅毒、尖锐湿疣、淋病、皮肤炭疽、传染性软疣、水痘、带状疱疹、反复发作的单纯疱疹、麻疹等。

      皮肤科门诊地址:省第四人民医院5号楼(和韵楼)1楼皮肤科门诊

      联系电话:李卫鸿,13997150011;师成玲,18697187953



监制:周枭

审核:祁海宁

编辑:马虹珊

供稿:皮肤科 刘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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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是全省唯一以诊治感染性和传染性疾病、职业病为主,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作为省卫生健康委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急危重传染病病人定点收治医院,身兼公共卫生应急和救治双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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