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应不应该归还?
众所周知,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我们从小就被教导,学习过的品德。
但你是否知道,拾金不昧也是一种法定义务呢?
这不,近日网上曝光的这起事件就再次深刻的印证了这个点:
一女子在小区捡到一个金手镯,到家发现手镯褪色,就给扔了,结果失主找上门来,拿出发票要求她赔偿1.6万……
那此事件最后怎么解决的,接下来随君君一起来看看~
据悉,此事发生在江西的一个小县城内。
当事人是陈女士,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
事发当天,陈女士刚结束一天的工作。
当她走到小区单元楼下时,在角落看到一个闪着金光的手镯。
出于好奇,她将这个手镯捡了起来,并在手里颠了颠重量,感觉有可能这是一个大金镯子。
于是,她拿着手镯在原地等了有十几分钟,发现没有人过来找,就拿着手镯回家了。
回到家后,她试了试发现这个手镯圈口太小,自己根本带不上,看女儿在一旁吵闹,就让女儿拿走玩。
但令她感到诧异的是,在次日女儿虽然还在玩那个手镯,但手镯的某些地方已经出现掉色的痕迹。
陈女士害怕这是什么劣质产品,对女儿有危害,就直接拿起这个手镯丢进了垃圾桶,并在出门上班时顺带将这袋垃圾扔到了楼下。
然而,就在陈女士以为这起捡手镯事件彻底结束时,意外来了~
三天后,陈女士突然接到了自称是警察的电话,还询问她是否捡到了一个金手镯。
她听到警方的询问,也有些懵,不就是个假镯子吗,怎么还值得这么兴师动众的?
于是,她赶紧请假去捡镯子那个角落。
到了之后,失主郭女士与民警就在那等着她。
而陈女士,也是赶紧解释说,确实捡到了一个手镯,但因为掉色了,还以为是假的,就直接扔了。
说话间,陈女士也是赶紧去那个垃圾桶旁,但遗憾的是垃圾早就被清理干净。
失主郭女士听到她的这个解释后,认为她是故意这样说,不愿意还,就要求她偿还1.6万。
而陈女士听到对方这样说,也是生气不已,大声嚷嚷道:“你讹人啊,一个假的金手镯要1.6万?”
但陈女士则一直信誓旦旦的说:“我是从正规金店买的,有发票,现在就回去给你拿。”
由于双方一直争执不下,警方就建议他们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虽然,在法庭上陈女士将捡到手镯后的过程多次详细的描述,但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显然,陈女士的做法不仅没有尽到通知与送交义务,还擅自将手镯扔掉,其属于重大过失方。
所以,在最后,法院判决陈女士要按照黄金市场价赔偿郭女士16000元左右。
怎么说呢?
虽然在陈女士看来,她很冤枉,明明是一个假货,却要赔偿1.6万。
但换个角度来看,这一切因果皆是因她而起。
如果她没有将这个手镯侵占,没有扔掉,那是不是就不会有接下来这些事了。
所以说,当我们捡到这类贵重物品时,一定不要起贪念,及时上交寻找失主才是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