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众消费水平的上升,想必出现在情侣分手之后争论最多的话题应该就是“分手后是否要返还恋爱期间花销”这个问题吧!
当双方选择在一起时,都是满心欢喜,很不得将全世界搬到她的面前。
但因某些问题分手后,就会反思自己花在她身上的钱是否不值得,是否能要回。
毕竟,在部分人来看,如果没有与对方结婚,那在恋爱期间的花销就是打水漂,是亏本的。
而近日,网上曝光的一起案例,则向大众说明了,恋爱期间的花销是否要全部返还:
男子与女友恋爱期间共花费140多万,分手后起诉要求全部返还,法院却这样判...
可能是很多人都有这个困扰,此事件还登上了微博热榜,引来3.4亿的高阅读量。
#男子给女友转账140万分手想要回#
据了解,当事男子叫小方25岁,当事女子叫小刘23岁,开了一家精品店。
小方虽然年轻,但也已经是一个小老板。
他在去精品店给朋友买礼物时,对小刘一见钟情(模特身材,天使面容),迅速进行了猛烈追求。
在相识一个月左右,就正式在一起。
可能是有钱人表达爱意的方式都比较直接,动不动就是转账、买一些较贵的衣服、首饰等。
PS:而转账金额也是从520到十几万之间不等。
两人就这样浓情蜜意的在一起交往了两年。
按理说,双方也该将见家长、结婚提上日程。
毕竟,也到了适婚年龄,还恋爱了两年,将双方的秉性、脾气、三观什么的都了解的差不多了。
然而,就在此时,两人突然之间闹分手了。
虽然不知道两人分手的原因是什么,但分手后女方的表现就比较决绝。
直接拉黑删除一条龙,似乎是打定主意要断干净。
而小方气不过,直接就一纸诉状将小刘给告上了法庭,以撤销赠与为由,要求女方偿还恋爱期间的花销。
从小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在恋爱两年的时间里,他一共给女友转账了500多笔,共计140多万元。
并且,在法庭上,小方还言之凿凿,条理清楚的说:“谈恋爱时,自己就曾咨询过律师,不管赠与多少钱,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来的。”
虽然,君君也理解,小方要回这笔钱也是情有可原,毕竟谁挣钱也不容易,这笔钱也不是小数目。
但他在法庭上说在恋爱期间就已经咨询好律师了,是不是有些太过于理智了?
随后,经法院调查确认,这140多万元,其中小刘还曾还过17万余元。
但并不是说剩余的一百多万都需要小刘来偿还,而是酌情而定。
据法院判决显示:
法院根据双方恋爱时间长短、分手原因、双方经济水平、消费能力及款项具体金额等因素,基于公平原则,酌情确定小刘应返还小方40万元。
也就是说,像一些带有赠与性质的钱或物,法院通常是不支持返还的(比如像“520”“1314”等有特殊含义的小额转账)。
而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双方也都认同。
不过,对于此事件,网友们的看法倒是褒贬不一。
但绝大多数人都调侃道:
“别说男的没心眼了,谈恋爱上头时还咨询过律师能追回呢”
怎么说呢?
这种事见仁见智吧,希望大家都能遇良人...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