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先锋力量”专栏将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进行全方位宣传。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奋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坚守责任与担当 法援路上不止步
栾承昊,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八级职员,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大连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等称号。
为构建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他牵头与检察机关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衔接机制,简化案件办理流程,快速妥善化解纠纷,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保驾护航。协调残疾人联合会,就残疾人群体专项法律援助服务建立了长期合作协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确保法律援助制度能够惠及更多的群体。
法律援助解难事 倾情服务暖人心
邱子祯,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受理部八级普通管理岗。2024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农民工群体一直是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重点援助的对象之一,在一起援助案件中,刘某等8名农民工因未拿到工程款而寻求法律援助,情绪非常激动。她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召集几位有影响力的农民工进行商谈,并疏导大家的情绪。因年关将至,为避免刘某等外地农民工舟车劳顿,邱子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办理程序,现场为工人办理了申请法律援助手续,第一时间指派援助律师,并告知其后续诉讼流程,以高效、优质、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温暖。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邱子祯怀着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热爱和强烈的责任感,多次为困难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求助问题。持续保持申请人对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满意度100%,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满意度达99%以上。
温暖的法律服务践行者
王莎莎,抚顺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一级主任科员,先后三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4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在法律援助的岗位上
王莎莎用担当、干劲、执着
温暖弱势群体
解忧困难群众
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树立了法援人的良好形象
十余年来
共参与创建县乡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点113个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0余件
接待咨询3000余人次
王莎莎在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社会效益的同时,还努力践行法律援助律师社会责任,多次深入乡镇机关、村委会、企业、学校进行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和村民手中。十余年间,她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150余场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做到了法律知识入民心、法援工作热民心、法律服务贴民心。
校对丨房 斌 宫云龙 顾 湘
责编丨吴春芳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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