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王英,女,1971年出生

文摘   2024-11-11 18:00   山西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2)黔2625执308号  
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本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又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本院特决定发布如下悬赏:
被执行人:田标,男,1970年8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43302619700823XXXX,侗族,湖南省新晃县人,个体工商户,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镇远县卫城社区和平三组3号福佳乐商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英(系田标之妻),女,1971年2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43302619710203XXXX,苗族,湖南省新晃县人,无职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柏树林村老屋场组。
未履行标的:10000元。
执行依据:(2020)黔2625民初1054号民事判决书。
备注: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到位后,申请执行人自愿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镇远县人民法院将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情况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若举报线索有相同的,以最先举报的为准。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如有线索请拨打以下电话,让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全部义务。
镇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0855-5718505
何法官:13765550140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张兴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兴旺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偿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兴旺,男,汉族,1972年4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2222319720408****,住临泽县惠民小区。
本案未履行标的额为34999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兴旺具体下落使案件得以执行或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相同线索获得奖励仅限于首次提供者)。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6-5998089、19993623586

责编:张帆

编辑:九月

来源:镇远法院、临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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