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邮编:330038),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编辑:张鋆
校对:王凤鸣
公示期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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