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李鸿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鸿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组织意识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晋煤集团总医院违规改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煤炭运销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鸿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鸿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马向东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向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