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繁峙快讯
1 0月1日《忻 州 市 电 动⻋ 管 理 条 例 》 正 式 实施 , 按 照 市 局 交 警 支 队 的 统 一 安 排 部 署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电 动⻋ 交 通 安全 管 理 , 规 范 通 行 秩 序 , 预 防交 通 事 故 , 维 护 广 大 人 ⺠ 群 众 生 命财产安全,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交通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
一 、整治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底
二、整治范围
全 县 国 、 省 、 县 、 乡、 村 道路 和 城市 道 路 , 其 中 繁 城 镇 和砂河镇为整治 重点。
三、整治对象
电 动 ⻋ 包 括 电 动 自 行 ⻋ ( 含 超 标 电 动 自 行 ⻋ )、 电 动三 、
四轮⻋。
四、整治内容
1. 电动⻋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
2 . 骑 乘 电动 ⻋ 未 按 规 定 佩 戴 安 全 头盔 ;
3. 骑乘电动⻋闯红灯、逆行、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4.电动⻋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停 ⻋区域;
5. 电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1.10月1日-10月20日为宣传教育动员阶段,对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和骑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教育;
2.10月20日起,依法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对于违法停放、影响道路通行的电动车,依法拖移现场,当事人需携带有关购车凭证、身份证到交警大队秩序处理大厅处理;
4.未上牌的电动车驾驶人就近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咨询、办理登记上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主动配合,相互转告,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共同创建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