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养老!这封信渠县人必看→

政务   2025-02-07 18:03   四川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农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区别于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另一种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普惠性、基础性、政府兜底作用。达州市自2009年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有近27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1万人直接受益,在民生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借此机会,向您们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特点和优势。



一、参保覆盖范围广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缴费满15年(鼓励长缴并且选择高档次缴费),且年满60周岁即可申请领取养老金。



二、缴费档次灵活,经济压力小

目前城乡居保缴费共有16个档次,最低200元/年,最高10800元/年(最高档次会适时调整),正常缴费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缴费档次。在60周岁办理退休时,还可以进行提档升级,即把以前的低档次提高到高档次,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三、早参保、长缴费、多获利

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人员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2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国家还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变化等情况适时上调基础养老金。鼓励参保人选择高档次长时间缴费,缴费档次越高年限越长,按月享受待遇就越高,晚年生活就越有保障。

1.城乡居保待遇计算公式=个人账户总额÷139+基础养老金+年限基础养老金。因此缴得越长、缴得越多,领得越多。

2.正常缴费时选择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高,计入个人账户总额越多。

3.城乡居保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后,将享受年限基础养老金,每多一年,每月居保待遇将增加2元。如:正常缴费18年,城乡居保待遇=个人账户总额÷139+基础养老金+(18-15)×2。



四、参保缴费无风险

城乡居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及利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本息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并发放死亡当月全省统一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但不超过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养老金发至死亡当月,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给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丧葬补助金按死亡当月享受养老金标准的12个月计发。
特别提醒:参保人员死亡超过60日不主动申报,无丧葬补助金,且多领待遇应追回,情节严重者,处2—5倍罚款。



五、业务办理方便快捷

1.线上办理渠道:“达州人社”微信小程序、“四川人社”APP均可以在线办理缴费、查询、认证等基础业务。
2.线下办理渠道:业务办理可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场缴费请前往税务大厅窗口。

特别提醒:资格认证要及时,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资格认证,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达州人社”微信小程序、“四川人社”等APP进行网上认证;也可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认证;对于患病卧床、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可申请上门认证。



六、补缴政策

1.中断补缴。参保后,中间有几年忘记缴费,可办理中断补缴。
2.提档升级。参保人在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当年,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条件,可以将往年所交保费进行提档升级,从而提高养老金待遇。
特别提醒:人社部门及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参保和收费,若有收取城乡居保基金以外的费用,请举报,举报电话:0818—7166088。



七、法律法规要遵守

如未及时申报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造成违规冒领养老金待遇的,一经查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将受到2—5倍罚款。
人生风雨路,城乡居保来相助!真诚欢迎您为父母参保缴费尽孝心、为儿女参保缴费献爱心、为自己参保缴费求安心。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经办机构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2025年1月27日


来    源:达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责    编:郭靖贤

审    核:贺先涛


渠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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