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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由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起草、报送国务院的时间最早可追溯到2008年,制定一部《能源法》居然跨越了十几年,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原因?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能源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部部长景春梅给出了她的回答。
景春梅:《能源法》涉及面广,涉及种类繁杂,可再生能源和传统能源全部包含。多年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变化比较大,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的发展定位一直因为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有争议,难以统一。此外,能源领域虽然缺乏统领性的法律,但之前还是有一些单行法的,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对各自领域的能源发展有一定引领性规范性的作用,还有一些红头文件来监管。多种原因造成《能源法》确实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磨合,可以说20年磨一剑。
来源:中国之声
责编|蒋琳琳
主编|王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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