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2024年7月30日,会宁县法院执行局对位于会宁县中川镇的一处案涉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退,并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原告魏某与被告孙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经会宁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孙某向原告魏某返还位于会宁县中川镇的房屋,判决生效后,孙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案件承办人多次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仍未腾退房屋,在多次劝说无果后,会宁县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过程
为顺利完成此次房屋腾退行动,会宁县法院执行局精心制定腾房方案,对人员、车辆、安保等事项进行安排部署,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案涉现场全面摸排。邀请人大代表到场监督,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严格依法、文明执法,积极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腾退工作有序开展。最终,执行干警将案涉房屋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强制腾退行动顺利完成。
法官提醒
拒不腾房,阻碍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处置,导致执行工作受阻,是一种对抗执行的违法行为。若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存在拒不配合腾退不动产等逃避执行、阻碍执行的行为,将会受到罚款、拘留等法律制裁,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杨文令
编辑:苏海旺 张陆璐
审核:张志杰
签发:庞锦辉
往期推荐
01 |
02 |
03 |
04 |
分享
收藏
点赞
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