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31元/月·人,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此次调整共计增发309.66万元,惠及全县17900余人。
龙游县民政局不断深化和完善社会救助各类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本次再提标旨在进一步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的通知》
01
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持续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助力衢州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出台《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02
1.《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
2.《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358号)
3.《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民助〔2024〕106号)
03
主要内容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主要包括调整2024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资金渠道,同时废止原低保调标机制文件。
2024年6月1日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145元/月·人。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按原财政渠道列支。原《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衢政发〔2022〕18号)同时废止。
04
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调整后的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适用范围为全市。
图文/李家乐 方思艺 衢州发布
一审/林 晨
二审/邵美霞
三审/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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