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协同共治,加大重点领域工作力度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深入开展“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集中开展“套路贷”、虚假民间借贷等涉金融领域民事虚假诉讼监督。
聚焦民生热点为群众纾困解难。依法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受理审查批捕3件5人,起诉12件14人,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依法惩治利用信息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批准逮捕7件14人,起诉1件1人。
强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守护美好人居环境。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5件。针对居民小区堆放危化品、“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提出检察建议23件。针对部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整治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件。
积极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饮用水安全、农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农资安全、农产品安全、非遗技术传承保护等开展监督工作。
依法能动履职,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与法院、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犯罪,形成常态化根治欠薪工作机制。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零容忍”,全市检察机关起诉56件103人。对未成年犯罪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9件63人,附条件不起诉17件30人,累计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5个,观护帮教基地2个,指导各县区院共建法治教育基地7个。
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联合市妇联建立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线索双向移送。办理涉妇女权益保护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救助困难妇女60人,发放救助金41.18万元。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受理审查逮捕危害国防利益犯罪1件1人,立案办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公益诉讼案件10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救助退役军人及军人军属6人,发放救助金2.7万元。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协作机制,以民事支持起诉方式加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
助推社会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联合或督促相关部门制发各类规范性文件29件,制发涉民生领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7件,推动民生领域一些深层次问题得到防范和解决。
下一步,宝鸡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更好检察履职促进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提升,为服务保障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宣教科
第五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