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此信息你一定要知道!

政务   2024-11-02 09:30   贵州  

致全县广大参保职工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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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参保职工:


您好!首先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赫章县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全民参保是我国医保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让每个公民在面对疾病时都能享受到医疗保障,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健康权的重视和保护。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涵盖所有公民。自去年开始,我们已支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直系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精神,今年我省扩大了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的范围,从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为了保障您的家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我们诚挚提醒您关注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利用好个人账户代缴政策,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为家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一、参保缴费须知

(一)参保缴费时间及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集中征缴期: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按400元/人·年标准缴费,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

零星征缴期:普通群众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参保,按1070元/人·年标准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为90天,固定待遇等待期结束后,符合规定的就医费用才能享受报销。


(二)重要提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逐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的或当年基金零报销参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断保后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二、参保登记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渠道。首次参保或需要变更参保地点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辖区内医保窗口办理登记,登记成功后即可用微信、支付宝、职工个人账户代缴等网上渠道缴费,也可以到附近政务大厅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二)线上办理渠道

您可通过下载贵州医保APP、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功能模块自助办理参保登记,也可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三、缴费方式

(一)职工个人账户代缴方式。职工个人账户代缴省内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且个人账户余额充足的,可使用个人账户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方法一:登录贵州医保APP,绑定近亲属亲情账户成功后,依次进入“城乡医保”-“代缴申请”界面,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被绑定近亲属代缴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方法二: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家庭账户共计添加家庭成员后,依次进入“医疗服务”-“服务”-“个人医保账户代缴”-“选择代缴人员”-提交申请”缴费。


(二)其他线上缴费方式

1.支付宝渠道。进入支付宝后,依次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

2.微信渠道。进入微信后,依次选择“我”-“服务”-“城市服务”(注意:需确认当前定位为贵州省范围内,如毕节市)-“社保”-“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

3.微信公众号渠道。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医疗服务”-“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也可以关注“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享服务”-“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4.云闪付渠道。进入云闪付后,依次选择“政务民生”-“社保缴费”,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


(三)线下缴纳方式。可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当地各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当地金融便民服务点及乡镇(街道)村(社区)指定的集中代收代办人员缴纳。


四、医保待遇

当前,省、市居民医保待遇政策如下:

(一)基本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1.普通门诊。在省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列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500元。

2.住院。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市内达70%以上,省内市外达60%以上,省外经转诊备案后达60%以上,未经转诊备案达50%以上。(注:省外异地住院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办理电话:0857-2270620,也可通过贵州医保APP“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模块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就就医”模块自行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3.门诊慢特病。参保人患门诊慢特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给予待遇保障。


(二)大病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同步参加大病保险,无需额外缴费。普通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为4000元,报销比例达60%以上。


(三)医疗救助。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待遇。


五、咨询电话

赫章县医疗保障局:0857-3226219

赫章县医疗保障中心:0857-3225018

赫章县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窗口:0857-2270620


附件:

赫章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知识(2024年)


赫章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知识(2024年)





来   源:赫章县医疗保障局

编   辑:姜   

责   编:唐兴尧

编   审:张   

终   审:闵   罡

监   制:舒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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