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赫章这里开展集镇主要街道道路交通集中整治

政务   2024-11-25 17:10   贵州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交通秩序,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可乐乡辖区路段开展常态化违停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开始实施,实行常态化长期整治。
二、整治范围
(一)可乐乡初级中学—可乐乡中心小学全段及其附属支路。
(二)可乐乡偏偏街路口—可乐乡顺达汽车服务行。
(三)可乐乡陈家湾湾桥边—可乐乡清真牛肉馆门口。
三、相关要求
(一)车辆应当在划定的停车位顺向停放,禁止在主干道、人行道、商铺、住宅小区等施划停车位以外的区域乱停乱放。
(二)车辆不得占道作业,不得违规占道临时停车。
(三)集镇主干道上禁止停放大货车、挂车等大型车辆。
(四)机动车辆应当按照停车位划定的方向和标识有序停放,不得压线、越线或者一车占多位。
四、整治措施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禁止停放车辆的主干路、人行道、商铺、住宅小区周围停车位以外停放车辆的,由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可乐交警中队、可乐乡派出所依法进行管理、教育和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未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车辆进行登记保存依法拖离,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赫章县可乐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赫章县公安局可乐乡派出所 
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可乐交警中队

       2024年11月25日


来   源: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   辑:曹   欢

责   编:唐兴尧

编   审:张   欣

终   审:闵   罡

监   制:舒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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