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储物流有限公司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所属事业单位五三六处、九三〇处共同出资成立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有货物仓储、包装、装卸、搬运;物流配送;信息服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的销售;集装箱装卸发运;设施设备租赁。主要业务是依托事业单位专用线、货场资源等资产,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会计 1人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2.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及以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3.将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工作地点:枣园
叉车司机 5人
任职要求
1.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2.持叉车操作证,一年及以上同岗位工作经历。
3.将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工作地点:枣园
02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愿意投身宁夏国储物流行业;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03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宁夏国储物流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五三六处,即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石空镇枣园堡)。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开始,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于11月19日下午17:30结束。逾期的,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应聘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请报名人员随时保持电话通畅。
3.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宁夏国储物流有限公司报名表》(附件2);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3)相应岗位要求的技能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近亲属系统内从业情况(现场报名时填写);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以电话、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同报名地点。
3.考试方式:会计岗位考试仅有面试部分,无笔试及其他测试环节,面试成绩占100%。叉车司机考试分为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两部分,其中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70%,面试、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均以100分为满分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根据应聘人数适时分批次进行。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由综合管理部派专人陪同,体检前不得告知应聘人员医院信息,体检医生与体检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要求应聘人员主动告知,并予以回避。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过程中需要复查的,复查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我们将组织对其考核。
(五)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经公司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入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招聘录用名单,向招聘员工下发书面入职通知书,并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入职后开展岗前培训。
04
工资按照《宁夏国储物流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有年终奖、取暖费、高温补贴等,提供食宿。
05
(一)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坚决杜绝说情、打招呼、优亲厚友、因人设岗、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严格审核人员资格条件,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凡与股东单位班子成员及公司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在公司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垂管局和公司的负责人及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不得参与任何环节的考务工作,未向组织主动报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招聘质量。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真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请带齐相关资料,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而无法收到通知的,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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