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据越南当地新闻媒体发布的消息,海防当局向一家中资企业开出大额罚单,因该企业生产太阳能电池板,但没有环境许可证。
具体而言,海防市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对 Solar公司(Công ty TNHH HT Solar Việt Nam)处以3.2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9.6万元)的 行政处罚。
Solar公司被罚款的原因是没有环境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生产太阳能电池板需要持有环境许可证。与此同时,Solar公司还被处以暂停运营废物产生源生产设备4.5个月。
Solar公司总部位于海防市安阳县红丰乡吉海-亭武工业园区,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金1100亿越南盾,业务领域为制造电池板和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太阳能行业的材料和配件。
在海防,Solar公司有一个生产800兆瓦/年太阳能电池板和1000兆瓦/年太阳能电池板的项目。项目总投资2200万美元,其中项目实施资金500万美元,使用厂房面积近11000平方米。
越媒体称,Solar公司的法人代表是 Li Boyong(出生于1977年,中国人)。该司注册资本为1100亿越盾,其中一家中国香港公司(Haitech Holdings Co., Ltd)出资20%,一家北爱尔兰公司(UK SUN CHANCE LTD)出资20%。
本轮,除了Solar公司被罚款之外,另有两家公司也被罚款,分别是:中天公司(Công ty TNHH Trung Thiên)和 维珍妮公司(Công ty TNHH Regina Miracle)。
其中,维珍妮公司被罚款3.2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9.6万元),暂停运营废物产生源生产设备4.5个月,也是因为没有环境许可证。
此外,中天公司因未按规定取得环境许可证、排放环境参数超出废物技术规定的废水等两项行为被处以罚款6.65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20万元)以及暂停运营废物产生源生产设备4.5个月。
据小编了解,中天和维珍妮两家公司也都是中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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