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天津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居民医保缴费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670元)共两部分组成。个人出小头,政府出大头。
个人缴费:城乡未就业居民(成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个人缴费标准为高档1030元/人/年,低档400元/人/年,享受相应缴费档次报销待遇;未成年居民、在校学生、新生儿按照低档(4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
困难群体资助参保: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享受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资助参保对象,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享受定额资助,其余10%由个人缴纳,具体为每人40元。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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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温馨提示:
参保登记和缴费是两个环节,首次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停人员,要先完成参保登记后,才可以进行缴费。参保登记可在各街镇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或津医保APP办理,在校学生由学校办理。已在外省市参保登记人员,需要先暂停外省参保关系,再进行天津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
凡按规定在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内(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按规定享受天津市2025年居民医保相应缴费档次报销待遇。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内办理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各街镇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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